柯文哲奔喪受限?北所:未獲申請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父親柯承發病逝,家屬選定三月十日舉辦告別式,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先前向賴清德總統懇託,希望讓柯文哲回家送父親最後一程。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天質疑,可以申請卻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的告別式嗎?「我們沒有要特權,只要司法公平對待。」

陳佩琪在臉書貼文表示,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一場不知道成員有誰、何時舉行、全程沒有參與的會議,這樣就說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當事人貪污侵佔;父親臨終既無法隨侍一旁,告別式也說不能參加,請問這是什麼世界?

立法院長韓國瑜昨下午與立院副院長江啓臣、立委鄭正鈐等人到靈堂拈香致意時,呼籲法務部站在孝道與人道的考量,要慎重思考,讓柯文哲可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法務部矯正署發言人林明達表示,權責機關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針對柯文哲返家奔喪一事,臺北看守所昨表示,依規定須經監所覈准,並無明文規定「一定不能在告別式當天」,但「目前此案當事人,均未提出申請」,北所針對相關評論或意見均予尊重。

另外,檢方偵辦京華城案,認爲柯文哲等人涉違法圖利京華城案容積獎勵百分之廿,鼎越開發公司所有京華城現址土地是犯罪所得,聲請扣押獲准;臺灣新光商業銀行不動產部分,鼎越公司三度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昨撤銷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

高院指出,本案不法利益應指容積獎勵百分之廿,並不是京華城土地,如何認定土地是犯罪所得而得以扣押?北院裁定對相關問題均沒妥適說明,認定鼎越公司提抗告有理由,三度撤銷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