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換自由!他揭柯P「2大險境」示警這罪:人生恐結束
石明謹說,柯文哲貪污所涉金額低於外界預期,檢方指控的金流證據也並不穩固,未來方向並不晦暗,但關鍵仍在於圖利罪是否成立。(圖 / 杜宜諳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遭北檢羈押百日後,檢方依涉及貪污收賄、圖利、公益侵佔及背信四罪,求刑28年6月徒刑,合議庭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對此,從警界退休的知名球評石明謹直言,柯文哲如今雖換得人身自由,貪污所涉金額也低於外界預期,且檢方指控的金流證據也並不穩固,未來方向並非完全晦暗,但重要的關鍵仍在於圖利罪是否成立。
石明謹表示,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如今終於結束上半場,表面上看雖然柯得到的「兩個利益」即交保、暫時恢復人身自由,二則是貪污所涉金額低於外界預期,金流證據也看似並不堅固,但是這兩點對柯文哲而言,未必全然好事。
「首先交保是否是一種勝利?」石明謹指出,交保並不等同無罪,尤其以柯文哲交保金額高達3000萬新臺幣,其涉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的印象明確,交保在外會讓其徒孫無法再用非法羈押等理由集結,至少無法再高喊賴清德放人;柯文哲獲得人身自由是好事,但作爲案件審理中的嫌犯本人不宜過度招搖,否則只會讓訴訟陷於不利。
針對檢察官是否以收賄罪爲主要目標而來,石明謹認爲,綜觀北檢起訴書,鞏固的主要事證並不在收賄,而是建立圖利的各項事證,倘若最後柯文哲收賄的部分無罪,或是收賄金額不高減低刑期,本質上並無太大差別,「因爲只要圖利成立,柯文哲都要面臨牢獄之災,那怕只是判個十年八年,人生也差不多就此結束了。」
石明謹也說,若檢方謹依圖利罪起訴,柯文哲只要專注在證明京華城提升容積率的依法並無不可,但如今因涉及收賄,已有多名被告作證確實有運作臺北市政府提高容積率的事實,因此儘管柯文哲堅稱對金流並不知情,但若要在京華城容積率案將自己置身事外恐怕很難。
「爲了證明自己與京華城案並無對價關係,柯文哲必須撇清跟沈慶京之間的關係。」石明謹進一步指出,例如柯多次簡訊來往並親暱稱呼沈慶京偉小沈、曾三次前往陶朱隱園且至少見面12次等,以及在接押庭中,雖然柯文哲坦承雙方見面,卻從未提及京華城情事;不過柯文哲恐又陷入另一個難題:承認自己與沈慶京過從甚密。
石明謹強調,圖利罪的成立,並不以雙方有對價甚或知情爲要件,例如A負責審覈某工廠,一日其好友B前來投標,A明知B的標單不符資格,卻仍讓案子過關,因此即便B並未賄賂A,甚至對這件事毫不知情,但仍不影響A圖利罪成立。
至於柯文哲現今除了要證明他沒有金流、自己不懂容積率,甚至需證明雖與沈慶京交好,但石明謹說,柯、沈二人從未提及京華城,中間還涉及收受小沈及其他人的政治獻金,是否有侵佔疑慮,必須同時在不同的案情上解釋,當中仍有彼此的矛盾之處。
最後,石明謹坦言,他認爲有罪的可能性剛好與罪刑的輕重相反,侵佔或背信成立可能性很高,圖利次之、收賄最低,只要其中一項甚至兩項有罪,柯文哲一樣要入獄,同時也會坐實其有犯罪之事實;光是想躲掉重罪是沒用的,但要全身而退,躲掉所有罪名,在訴訟上將變得特別複雜,「如果收賄無罪,但侵佔有罪,同樣的法官,你也很難說這叫做司法不公,到底要採取怎麼樣的策略纔不會反而落入訴訟困境,這纔是柯文哲真正的兇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