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 民衆黨迴應了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已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北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準許。稍早民衆黨發佈聲明,強調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宣告辭職生效。(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已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北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準許。稍早民衆黨發佈聲明,強調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宣告辭職生效。
民衆黨迴應指出,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本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民衆黨說,他們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臺O民O黨網頁下載之臺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佈,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民衆黨表示,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