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主張「先特後免」 國教署長:於法不合
針對12年國教,臺北市長柯文哲今日提出先辦特招再辦免試入學,引發各界討論;教育部國民及教育署長吳清山則在下午迴應,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8條規定,特色招生應在免試入學之後,柯文哲的建議與目前法令不符。
柯文哲18日前往臺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時,主張先辦特招再辦免試入學,但原則還是先跟教育部協商;至於分發的辦法,柯P坦言,不認爲臺灣可以用一套標準去套用在每個縣市中,比如說北北基跟澎湖的學生人數差距這麼多,就不應該用同一套方法,而今年8月1日就會決定明年考試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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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吳清山下午迴應,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特色招生,應在免試入學之後辦理,在尚未修法前,還是必須依法辦理,而柯市長的建議與法令不符。
吳清山也解釋,若先以特招入學,孩子一定會全部參加,沒有錄取纔會進到免試入學,因此先免後特是希望減輕孩子的壓力,讓他們在第一次就能考上學校,有學術傾向的孩子纔會建議參加特招。
他也重申,105年不提供量尺分數,是在今年2月全國教育會議中,已跟基北區以及其他就學區域的局處長討論過,大家都認爲是可行的,而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昨日也表示這是教育部的權責,基北區會給予尊重,希望入學制度迴歸專業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