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客人闖入飲料店內熊抱 2女員工逃出店外求救

花蓮一名男子今年1月間闖入飲料店,猥褻2名女店員。(示意圖/Shutterstock)

花蓮一名劉姓男子因對飲料店女員工A有好感,竟於今年1月間劉男甚至直接闖入飲料店吧檯內,強行觸摸女員工A、B的胸部、腹部及手臂等身體部位,2名員工逃出店外,劉男還企圖追上前,因被路人制止才停手。花蓮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今年1月27日晚間見飲料店女員工A在櫃檯內工作,便起了色心,多次藉由點飲料的機會想觸摸A女未果,竟直接翻越飲料店櫃檯,強行伸手觸碰或擁抱女員工A、B,不顧2名女員工抵抗,劉男持續伸手觸摸2女的胸部、腹部、手臂等身體部位,還把2女推擠到店內角落,甚至2女逃出店外,劉男還想追上去,因被路人壓制制止,劉男才作罷。

花蓮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法官指出,劉男曾於2018年間因強制猥褻案件遭判刑執行完畢,如今又爲了滿足自身慾望,未能剋制行爲,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猥褻A、B等2女,行爲實屬不該,但考量劉男認罪,審理時當庭起立向2人鞠躬道歉,未與2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處劉男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