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挽回前女友遭拒竟勒昏對方 嘉義製茶師二審改判8年

嘉義劉姓製茶師涉及殺人未遂案,因與被害的前女友達成和解,臺南高分院15日改判有期徒刑8年。(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劉姓製茶師爲挽回鄧姓前女友被拒後,去年6月11凌晨侵入鄧女住處,用電線勒住對方脖子,導致鄧女腦部缺氧陷入昏迷後才鬆手,幸好沒有造成鄧女死亡。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8年4月,上訴二審後,劉男立下悔過書,並委託父親與女方達成和解,並獲得原諒,臺南高分院15日改判有期徒刑8年。

據查,劉男與鄧女曾是同居男女朋友,兩人分手後,劉持續傳訊息欲挽回前女友,但因女方不接他的電話,也不讀他的訊息,導致心生不滿。去年6月11日凌晨0點29分許,劉男開車前往鄧女嘉義縣住處,攀爬侵入對方房間。原本熟睡的鄧女驚醒後,劉對她說「敢玩弄我,要給妳死」,即持電線環繞鄧女頸部並交岔方式絞勒,致對方因腦部缺氧陷入昏迷後才鬆手。

案經嘉義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嫌判刑8年4月,劉男不服上訴後,二審認爲,劉男已深具悔意,除立下悔過書由律師轉交父親再轉交女方,還委由父親與女方和解在案,女方於和解後也表示願意原諒劉,並請求法院對他從輕量刑,以啓自新。一審判決未及審酌有利於被告量刑事由,因此撤銷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