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女中士吞同袍13萬丟飯碗 認罪求緩刑「顧爺奶」...法官准了
▲前空軍黃姓女中士利用職務侵佔12名同袍13萬餘元獲緩刑。(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前空軍黃姓女中士服役時負責管理士官兵差假、購買年資、補繳年資等業務,但她在外欠債,需款孔急下,鋌而走險用LINE向12名同袍以「購買年資」等說詞,詐得13萬5161元遭起訴。士林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提供義務勞務,褫奪公權2年。
5月開庭時,身材微壯碩、四肢刺青的黃女坦承犯行,除1名黃姓同袍,她認該款項是「借貸」非侵佔,但受命法官當庭教育「沒經過別人同意拿別人東西,事後再告訴別人,這就是不對」並語重心長說「妳要往遠處看,錢都還了,對方也不追究...」,接着請公辯向黃女討論是否認罪;經休庭討論後,黃女改認罪。
受命法官指出,黃女先前有詐欺被判拘役,故此案做認罪答辯是有緩刑機會,並告訴黃女說要緩刑機會,是需要附條件,並問「支付公庫、義務勞務妳可以哪個」,黃女有氣無力回「做勞務,因爲我現在沒那麼多錢」。
法官說,那就是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後續會由合議庭評議。最後黃女表示,離開軍職,現在做牙醫助理月薪32000元,需扶養爺爺奶奶,真的很希望可以獲緩刑機會。
34歲黃姓女中士從2018年3月9日至2022年7月28日,負責管理士官兵差假、育嬰留職停薪、購買年資、補繳年資等業務時,卻因需錢孔急,竟從2020年6月起,依其職務侵佔12名同袍款項,直到被害上士察覺有異,向上級長官提出申訴並報案提告,全案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