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前合夥人「在臺灣我玩死你」 塗鴉藝術家賠30萬元

江姓男子與許姓男子因投資餐廳產生糾紛,去年初在許男位於臺北市大同區餐廳鐵門上噴漆,拍照上傳羣組稱「在臺灣我就玩死你」,許見狀報警提告,案經起訴,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江男8000元。

檢警調查,江、許2人先前因投資餐廳時產生糾紛,存有嫌隙,去年1月4日,從事塗鴉藝術的江男,不滿許男未歸還其放置於餐廳內的作品,在通訊軟體微信羣組「肥田新地」中標註許男帳號,稱「想不想變朱雪璋」、「fight with me」、「沒在怕,背景我也有」、「毀掉你」等,並張貼臺北市前里長朱雪璋斷人腳筋遭判刑的相關新聞連結,恫嚇許男。

該羣組包含江男、許男,另有3名成員在內,江男後續接續辱罵許男「娘娘腔、死玻璃、娘砲、垃圾、蟑螂」等,當天下午還到許男經營的商店外持麥克筆塗鴉海報、牆面等,又在社羣軟體instagram上標註許男帳號,發佈限時動態,稱「偷渡來臺灣開商行,背後放話還要報警,有趣」等。

江男後續見許男不迴應,同年月31日凌晨前往許男位於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的餐廳外,朝餐廳鐵卷門噴漆塗鴉,再度拍照上傳羣組,許男見狀心生畏懼,報警處理。

江男到案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稱一時衝動犯案,開庭時當庭向許男道歉,後續也與許男達成調解,賠償30萬元,許男最後針對公然侮辱、毀損、加重誹謗罪部分撤告。

法官審酌江男與許男達成調解,犯後態度尚可等,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江男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江男後續見許男不迴應,同年月31日凌晨前往許男位於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的餐廳外,朝餐廳鐵卷門噴漆塗鴉。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