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哭!偷車賊帶着愛犬「波比」四處躲債 落網只擔心牠
狗狗療愈又貼心,是人類最忠心的夥伴,看着牠們可愛的模樣,就能療愈身心靈!桃園市大園區一名57歲的華姓男子,平時以偷來的贓車爲家,帶着愛犬「波比」四處流浪,日前凌晨他將車停在大園區中華路上,下車找朋友聊天,正好被巡邏的大園警方發現當場逮捕。華男在派出所時完全不擔心自己處境,反而擔心愛犬狀況,還擔心波比在外面會太冷,直到好友趕來允諾好好照顧「波比」,他才安心。
警方調查發現華男在外欠了65萬元的債務,爲了躲避債主討債,1個月前帶着愛犬離家,去年12月初先後在龜山、林口一帶偷了一輛自小貨車及2面車牌,之後便以車爲家四處流浪。直到日前華男將贓車停在中華路上找朋友聊天,大園分局埔心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該部贓車,但上前查看卻沒人在車上,便決定先於附近埋伏。
不久後,華男抱着愛犬走出來準備開贓車離去,員警見狀立即上前逮人,當場人贓俱獲,華男也只好坦承犯案。警方也在贓車內搜出1小包安非他命、殘渣袋1只、玻璃球吸食器2個等物,全案依毒品、竊盜等罪嫌移送偵辦。
華男返所後還擔心愛犬在外面會太冷,要求抱着牠睡覺。華男向警方表示自己非常愛狗,「波比」是他去年9月在新竹的流浪動物收容所領養的,剛領養時「波比」身體不太好,因此花了很多心力,把牠當作自己的小孩在照顧。
華男被移送前仍一直擔心愛犬的狀況,交代朋友要照顧好「波比」。員警看了不禁搖頭嘆息,不停勸告華男以後要好好做人,才能讓「波比」得到更好的照顧,也能總是在身邊陪伴牠。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爲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占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