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國會改革釋憲案立院機關代表喬不攏 韓國瑜裁示交院會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等四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下午將就暫時處分進行準備程序,也通知立法院推派代表三人、訴訟代理人三人、鑑定人二人,爲此,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綠營希望機關代表推派秘書長、議事處處長、院長等中立代表,部分白委認同,藍營認爲可由院長指派,韓國瑜最終則裁示,相關事宜無法達成共識,等一下交給院會處理。據瞭解,預計稍後兩點院會進行表決。
韓國瑜指出,憲法法庭通知立法院推派代表三人、訴訟代理人三人、鑑定人二人,過去針對司法院函請推派代表、訴訟代理人、鑑定人等,歷來都由聲請黨團以外之其他黨團推派,此次憲法裁判聲請人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
韓國瑜也拿出預擬的協商結論,他念出: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兩位、民衆黨團推薦一位擔任聲請案含暫時處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也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有關推薦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部分,由國民黨團、民衆黨團各推薦一位,訴訟代理人名單于5日下午4點前、其他名單于8日中午12點之前送至法制局,辦理後續呈報相關事宜。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暫時處分10日要開始,釋憲主體本文部分8月6日開始,過去釋憲也不少次,過去都有慣例跟相關規定,照着走就好。這次有四個聲請機關,立法院是當事機關也要派人,大法官處理時也會考慮公平性,10日的程序就是四個機關共用30分鐘、一個頂多7分半鐘,立法院也是30分鐘,接下來大法官想問誰就問誰,用一個鐘頭問完後合議庭會裁定。
柯建銘指出,相關結論完全排除民進黨也不對,立法院不是隻有藍白兩黨,應該派機關代表,當然是秘書長(周萬來)啊!
藍委林思銘則表示,民進黨團是釋憲聲請人,若要推派訴訟代理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民進黨若是原告又是被告,角色完全衝突,不能球員兼裁判。洪孟楷也說,過去到現在都有前例可循,既然是聲請人就不該變成機關代表,既然是機關代表就應該排除聲請人,讓兩造雙方有公平機會闡述意見。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認爲,民衆黨團同意院長所提議的事項,民進黨柯建銘等51位立委是居於聲請人位置,聲請人如果可以推派代表參與相對人機關代表,這破壞兩造結構,若聲請人可以決定相對人提出的主張以及各式各樣的攻防,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立法院是國家憲政機關,機關代表在任何議案的立場應該是中性的,憲法法庭審議各政黨意見可能每次都不一樣,這次是藍白立場一致,下次可能是綠白一致,機關代表應該是中性的,不針對任何議案有預設立場,比如說秘書長、院長或議事處代表。過去有因爲政黨立場不同先切割兩造嗎?
白委吳春城指出,言詞辯論第一條是針對立法程序是否有重大瑕疵,這誰該來回答?哪個政黨能代表?一定是立法院、主持會議的議事機關,可能是院長或秘書長,必須爲主持的程序辯護,這看起來不是哪個政黨能夠代表。黃珊珊也認爲,這件事就是立法院長要捍衛程序合法合憲,這不是由政黨代表或是誰出面,院長指定最適合。
柯建銘表示,吳春城講得有道理,立法院屬於三個黨團,機關代表應該是派最中立的秘書長、議事處處長,給立法院所有職員看派哪三個,假如機關代表要列入藍白,那就一黨一個,至於訴訟代理人民進黨團不派也無所謂,全部給你們,因爲是對造機關。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也指出,謝謝柯建銘如此謙讓,很多爭議問題就不用再討論,不管是迴避還是願意禮讓都敬表謝意,至於機關代表,既然立法院是所謂相關機關,這部分就尊重院長,由院長指定三位,立法院的招牌自己顧。
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說明,民進黨是聲請人,所以訴訟代表的部分就不爭執了,這大家都有共識,但機關代表部分,立法院是各個黨團甚至包含無黨籍立委,代表人是立法院長韓國瑜,自己也比較贊同由韓國瑜指定。
周萬來則補充,這次司法院對立法院相當不尊重,也沒有來函,馬上一個通知就是要訴訟代理人,按往例,當事人一定是聲請人跟相對人,機關代表一定以相對人黨團提出代表,所以預擬的結論纔會用這樣的寫法。
韓國瑜最後宣佈,相關事宜無法達成共識,站在他的立場是循例辦理,現在秘書長跟議事處都是處理法律程序問題,等一下交給院會處理,下午兩點半繼續處理後面五案。綠黨團則詫異表示,今天沒有列這個議案是不能院會處理的,直播公開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