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馬祖岸巡參謀主任狂A罐頭「3次寄回臺灣」 蕭貪下場曝光!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10岸巡總隊參謀主任前中校林佑柏,夥同下屬侵佔岸巡伙食罐頭64箱,「偷天換日」分三次從馬祖運回臺灣送親友,連其前妻都收到,林等人被依侵佔公用財物等罪起訴。開庭時,僅有曾姓少校否認罪刑,稱不知紙箱內裝得是什麼,僅聽命行事。士林地院今(12日)下午宣判,林佑柏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起訴指出,2021年9月1日起林佑柏爲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O岸巡隊中校參謀主任,襄助該隊隊長及副隊長統合及指揮全般事宜,該隊受固定配發的副食罐頭具有管領支配力,曾姓少校後勤官則負責管理副食罐頭等後勤裝備等,張姓巡隊女上士則負責辦理伙食團辦伙等相關業務,曾姓巡隊女上士負責隊上開伙食團辦伙等,余姓岸巡隊士官長則是協辦管理副食罐頭等後勤裝備等。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10岸巡總隊參謀主任前中校林佑柏A部隊罐頭吃上官司。(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2021年12月,曾姓少校後勤官向林報告「配發的部分罐頭剩餘存量過多」,貪小利的林於是指示下屬,從保管副食罐頭的庫房(隊上通稱「報廢庫房」)中,撿選罐頭混進非罐頭紙箱內,但因罐頭數量多,曾姓少校經林的同意,找來張姓女上士一起打包裝箱,並在紙箱上貼「鄭先生0917XXXX」等字樣白紙;張姓女上士見有免費罐頭,也請求林將部分罐頭運回臺灣給親友吃,林也「大方」同意。

▲海巡署馬祖岸巡總隊參謀主任林佑柏與部署涉侵佔罐頭遭起訴。(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2022年1月至4月30日,林陸續指示下屬打包裝箱後,以公務貨車載到福澳港碼頭,放上「臺馬之星」轉運到基隆港,再由林的鄭、潘姓友人收受後,將有「星星符號」的,載往張姓女上士指定的住處,其他則送到林住處及其不知情前妻住家,鄭、潘更朋分竊來的罐頭。

檢方認,林男等人侵佔64箱國軍罐頭,犯罪所得爲5萬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用財物罪;鄭、潘姓友人依收受及搬運贓物罪嫌起訴,同時審酌林男等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各次犯行金額均在5萬元以下,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刑。

士院今宣判,依收受及搬運贓物罪判處鄭、潘姓友人各有期徒刑3月及5月、可易科罰金。林佑柏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用財物判處有期徒刑3年,張姓女上校有期徒刑2年8月,曾姓少校後勤官無罪,余姓士官長與曾姓巡隊女上士,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