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全臺首例 亂傳MERS不實訊息謠言男遭送辦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葉姓男子日前在臉書上發佈不實MERS訊息,遭北市衛生局搜尋到後交由新北刑大偵辦,刑大員警在18日將他傳喚到案,葉男坦承在其臉書上所述也只是聽別人說的再添加想像,由於其行爲已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將面臨最高五十萬元罰金,而他也成爲全臺因散佈不實MERS訊息被函送法辦首例

▲全臺首例!葉男在己臉書散佈不實MERS訊息,遭新北衛生局與刑大員警聯手查獲並函送法辦,其將面臨最高50萬的罰金。(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新北市衛生局人員16日在FB網路發現一篇貼文指出,「6月15日下午臺北韓國機上有MERS感染者下機後即被檢驗確認一事」且快速被轉發。於是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當天便在「MERS跨局處應變中心會議」指示衛生局與警察局全力偵辦此案,並監控各網路社羣平臺,務必杜絕不法避免羣衆恐慌。

新北市刑大在接獲衛生局移轉資料後全力展開偵辦,終於查出使用暱稱的葉姓男子(35 歲)實身分,並在今日上午8時許將他傳喚到案。

葉男在警訊時坦承,他在自己臉書上所貼文章,是聽別人說的再添加自己想像所成,並不是真實的,對此他倍感後悔已自行刪除該篇貼文了。而葉男也成爲全臺首位因散MERS不實訊息遭函送法辦的首例。

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民衆行爲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六十四條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散佈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將可依第六十三條規定,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