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搖船杆造浪」增航程數 3船長詐3600萬補貼全吐出

臺灣漁船隻要申裝航程記錄器,就可以和政府申請優惠用油,卻被有心人糟蹋美意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對陳姓兄弟郭姓船長將「漁船航程紀錄器(VDR)天線」卸除,再讓其隨電動馬達旋轉振動,虛增系統記錄的航程時數,待返臺後再向漁業署詐取漁船優惠用油,總計金額高達3600多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將3人分別依共同詐欺罪分別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4年2個月及4年10個月,犯罪所得全數沒收,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兄弟爲新竹「順利泰668號漁船」、「順利泰818號漁船」的船長,看準國內購買漁業動力用油作漁業使用依法免徵貨物等稅,並依「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享有優惠油價的補貼款,自2008年至2014年期間把漁船停在福州市漁港內,先將紀錄器拆下,放置在電動馬達上快速旋轉震動人力連續搖晃桅杆,使航程時數快速上升,返臺後再以假里程數申請優惠的配油量

短短6年期間,3人溢領1182萬公升,總金額達3607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爲陳姓兄弟及郭姓船長趁機詐取政府補貼,抹煞補助美意,因此依共同詐欺罪各判4年10個月月、4年2個月及1年6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3607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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