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後援會請走路工?民進黨查為「支持者自費徵人」 撤告了

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青年部前主任去年指控,時任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辦,爲了後援會活動湊人數,在平臺「小雞上工」刊登「100分鐘賺500元」的徵工資訊。民進黨及賴清德提告刊登訊息的柳姓女子、黃姓男子,涉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妨礙名譽。民進黨日前撤告妨害名譽,另涉嫌選罷法方面,柳、黃與民進黨已達成和解,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去年9月12日,一名「柳小姐」在平臺「小雞上工」刊登「9月23日(六)民進黨賴清德後援會」徵求臨時工的資訊,註明「主要是出席湊人數,但要確定人數所以不可放鳥」等語,活動是全國觀光旅遊運輸暨商圈產業賴清德後援會,時間爲去年9月23日下午3時20分至5時,地點則標註於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的頤品大飯店。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當時表示,此則資訊並非民進黨中央黨部與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發出,爲不實訊息,民進黨已在同月14日晚間7點33分提告柳、黃,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妨礙名譽等罪。

柳、黃兩人偵訊時坦承有在網路張貼徵工資訊,否認有違反選罷法及妨害名譽犯行。兩人辯稱,當時親友詢問是否能參加後援會活動,因想幫忙多找一些人蔘與,纔會在小雞上工張貼徵工資訊,無受任何人指示;且因該網站要求必須刊登薪資,打算自掏腰包支付500元,感謝與會人員,未有期約賄選之情。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民進黨經瞭解後,認爲柳、黃兩人所爲是民進黨支持者的行爲產生的誤會,雙方已達成和解,不願再追究兩人的刑責。檢方認定,柳、黃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至於涉犯妨害名譽方面,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民進黨日前已具狀撤回告訴,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