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認了「臺南市長任內曾提」修財劃法: 但有原因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3日審議《財劃法》並進行表決,藍營以人數優勢擋住綠營,《財劃法》確定送出委員會。(劉宗龍攝)
財劃法今送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據轉述,民進黨今中常會中,身兼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在會議尾聲時,突然針對財劃法表示,他確實在臺南市長任內、及即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多次討論,但「目前的版本就是最好的版本」,制度相對穩定,呼籲立委審慎推動改革,跟着黨團腳步一起努力。
據轉述,賴清德會議快結束時表示,針對財劃法,他補充提一點觀點給委員分享。他說,注意到國民黨有一個論述是,省政府時期,財源分配比例是中央政府百分之六十、省政府百分之十一、地方政府百分之二十九,就是國民黨聲稱,中央拿六成、省政府加地方政府共四成。
賴清德說,國民黨認爲現在目前現況是,中央七十五%、地方二十五%,所以國民黨提出的財劃法修法版本,要從中央拿回十五趴,財政部提了試算版本,按照國民黨的版本,中央要撥出六千六百億給地方政府,但這跟事實上有落差,包含以總預算三兆元計算,十五%將近四千五百億,但是國民黨版本分配下去是六千六百億。
他說,中央目前拿取不到75%,因爲中央一般性補助款近二千五百億,佔比就5-6%,都給地方使用,所以各地方政府獲得資源,實際上就超過百分之三十,另外國民黨團主張,過去11%稅收由省政府獲得分配,納入中央預算要拿回來的話,省政府的事權是全都是由中央負責,包括省立高中現在改成國立高中、省立醫院已改成部立醫院等,若國民黨主張要將這部分的收入分配到地方政府,這些工作就由中央政府轉移到地方政府。
若按照國民黨版,賴清德說,從中央拿走六千六百億而不去變更目前一般性補助款,分配的配額,未來會造成中央政府執政資金重大缺口,因爲中央政府扣除地方補助及法定支出後,實際可以支配總預算大約是七千七百億,再扣掉六千六百億,剩餘的資源,不足以支持難以支持國防、外交及重大基建支出,包含各地軌道建設,現在也都是由中央計劃型補助;未來再發生緊急災變,中央政府提供的支持與補助,在未來財政條件,恐無法讓這樣的補助繼續。
對於外界質疑,他在臺南市長也曾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賴清德也說,就任行政院長時,確曾擬定過草案,但是草案後來沒送立法院,是因爲盤點中央政府,最多隻能撥出約500億的預算規模,當時擔心,若草案送到立法院,後續中央分配給地方的預算不斷膨脹,超出中央政府財政能力,所以當時是以直接將五百億分配給各地政府方式處理,
賴清德表示,綜觀過去8年中央對地方的補助不斷提升,明年將撥出達1兆1百億元給地方,是歷史上新高,多數地方政府的財政已顯著改善,甚至部分縣市出現歲計賸餘,若還要將六千多億分配給地方,恐造成沒有新的人去執行新的預算,或浪費的狀況,這是爲什麼行政院表態,認爲目前的版本,就是最好的版本,目前制度相對穩定,呼籲立委審慎推動改革,跟着黨團腳步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