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找女友她卻去找前男友 港男勒死人後伴屍睡一晚

▲殺害女友成男。(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香港一名男子俊傑今年年初特地跨海來臺找王姓女友過年,但他發現對方竟沒陪他還去找前男友吃飯,一直到凌晨纔回來,便憤而用衣服勒死女友,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仍依殺人罪判他10年徒刑,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38歲的成男去年6月因爲網路遊戲,認識了31歲住在桃園市王女,並進一部發展遠距離戀愛關係,後來在今年2月4日便來臺找王女一起過年,沒想到對方卻在初二跑去前男友家吃飯。

成男眼看女友不回家,便獨自一人喝悶酒,而且越喝越氣,終於到隔天凌晨等到女友回家,不滿的情緒瞬間爆發,本想拿了行李一走了之,遭到攔阻後便越吵越烈,最後失控用衣服勒死女友,並於隔天天亮逃逸,躲到一家小旅館,但因爲王女前男友用備用鑰匙開門,整件事曝光,他也因此被逮。

成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當時他喝得很醉,是記得有拿衣服勒住女友脖子,直到對方不再掙扎才放手,後來就睡在對方旁邊,沒想到王女其實已被自己殺死,隔天王女前男友來敲門驚醒後,才察覺出大事了。高等法院依殺人罪判他10年徒刑,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