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轟不負責 臺灣團團病危 農委會:大陸可拿回去

大陸贈送臺灣的大貓熊「團團」病危,農委會稱如有必要,大陸可以拿回去,引發臺北市議員炮轟。(臺北市立動物園提供/張芷瑜臺北傳真)

大貓熊團團傳出病危,臺北市政府已向陸委會遞件申請大陸專業人員來臺提供相關意見,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昨天受訪時表示,當初的約定好像是說大貓熊爲陸方所有,只是在臺灣展覽,「如果有必要可以拿回去」,但沒有聽到(要回中國大陸的訊息)」。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批評,應該要尊重臺北市立動物園,對團團好是最優先,何況貓熊牠也不是一個物品,壞掉了就還回去,這是不負責任的。

而事實上,團團圓圓2008年底赴臺時,大陸以「贈送」的名義進行,後代也是臺灣的。貓熊屬於《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又稱華盛頓公約,CITES)保護的動物,國際上不能有買賣與商業行爲。中國大陸是以研究名義送到國外的動物園展出,這些國家不僅要付高昂的研究費,研究出借的貓熊及其生下的第二代,所有權仍屬於大陸。

從2005年時任國臺辦陳雲林宣佈將贈送大貓熊給臺灣至今,大陸官方或官媒態度都沒變,既然是送,那就已經是臺灣的。對大陸來說,兩岸同屬一中,所以可以贈送。因爲中華民國非聯合國會員,當時華盛頓公約組織也稱不介入,表示CITES遵循聯合國的政策,這項貓熊移交「應由北京和臺北的相關當局決定應適用的程序和附隨動物的文件」。

不過,馬政府堅持要採用類似進出口模式,雙方核發的進出口許可文件上,進口地爲臺北市立動物園,出口地則爲四川臥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整個過程,類似「兩隻貓熊,各自表述」。

黃金城說,大貓熊已經來臺灣十多年,目前的情況應屬正常老化現象,如果在醫療上還能有協助,需要農委會幫忙的話,會盡量協助;他也提及,當初的約定好像是說大貓熊是屬於中國大陸的資產,只是在臺灣展覽,「如果有必要可以拿回去,應該是沒有問題」,但目前沒有聽到要回中國大陸的訊息。

王鴻薇表示,團團在動物園生活這麼久,就像人類一樣,不能因爲父母生病或年老,就把他們丟掉,這樣的行爲是不負責任的,應該要等四川評估後商量對策,而不是農委會高高在上,說要還就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