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公投綁大選」修法 李進勇重提2018歷史:期期以爲不可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楊亞璇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4)日排審《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藍委羅智強提案公投綁大選,藍綠黨團皆祭出甲級動員,朝野再掀攻防。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期期以爲不可,公投跟大選錯綜複雜的關係,絕對不是單純又綁在一起可以解決的,重要議題不要從表面處理。
內政委員會今審議4項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羅智強等人提案指出,主管機關應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如遇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形同「公投綁大選」。
李進勇會前受訪表示,2018年九合一選舉綁了10項公投造成選務大錯亂,大家記憶猶新,事後各方檢討,有一個共同點,認爲當年選務量能遠遠超過選務機關能夠乘載,因此最重要的一項改革方向就是選務分流。
李進勇說,2019年6月通過公投法修正案,把公投跟大選脫鉤,可以避免選舉跟公投議題相互混淆的弊病,選務的部分也增設投開票所,降低每個投開票所的人數,與加強動線管理。
李進勇表示,改革後歷經2020總統立委選舉,2021年四大公投,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選務都進行得相當順利,也得到舉世肯定,鑑於2021的公投裡面有個案子就是要恢復公投綁大選,沒有得到人民支持,這幾年以來在客觀環境並沒有太大改變,因此誠懇呼籲朝野立委針對此修正案,審慎檢討,人民不願意再看到一次2018的選務錯亂再次重演。
媒體追問,若公投法修正通過,中選會有信心讓選務流暢?李進勇重申,「期期以爲不可」,公投跟大選錯綜複雜的關係,絕對不是單純又綁在一起可以解決的,參考很多國外立法例都有不同辦法,還有相關配套措施,重要議題不要從表面處理,而是深入選務核心,才能避免再次發生。
至於藍委賴士葆提案,主管機關首長沒回應公投要辭職,李進勇表示,他看到修正案,要辭職是政治責任,應該要靠政治解決,而不是在法律條文裡面,在法律條文裡面其實也無從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