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指賴清德有院際調解權 喊話不應只談國會改革
立委許宇甄。(資料照)
經過4次馬拉松式院會表決,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三讀,不過綠營拋出將提釋憲,行政院也指研議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提起覆議。對此,立委許宇甄認爲,本次行政、立法、監察院紛爭主要來自朝野不信任,賴清德總統有依照憲法院際調解的權利,但喊話屆時不應只談國會改革問題,否則就把自己做小了,不利朝野和諧。
許宇甄表示,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已完成三讀,程序上要將立院決議法律案送給行政院、總統府,若行政院認爲有窒礙難行之處,可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必須15日內作成決議,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許宇甄批評,目前這些程序還沒開始,但行政院、監察院都已經發文批評國民黨、民衆黨、立法院,使朝野關係緊張,不利國政運行。《憲法》第44條賦予總統院際調解的權力,但前提是總統必須超越黨派,成爲團結國家的中立仲裁者,但賴清德總統個性剛愎,能否做到中立角色對朝野進行調和鼎鼐?恐怕很難達到。
許宇甄指出,行政院最近一次提出覆議案是針對2013年5月立法院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條文,那時執政黨佔多數,全都支持覆議案,因此有通過;本次國會改革修法,行政院若提出覆議,要通過機會幾乎是0。
許宇甄認爲,現階段行政、立法、監察三院的紛爭,是源於朝野間的不信任,不像是院際糾紛,賴清德若想依憲法規定邀集立法院長韓國瑜、行政院長卓榮泰、監察院長陳菊、司法院長許宗力、考試院長黃榮村進行院際溝通,這樣要談的不該只談國會改革修法的問題,應該將廢死釋憲爭議、警消人事不足等問題一併納入討論。若只談國會改革修法,總統就把自己做小了,也無助於解決朝野紛端,還會讓人覺得是找幫手圍剿韓國瑜,不利朝野和諧。
許宇甄呼籲賴清德,除了進行院際調解,也應該召開國是會議,或國政諮詢會談,將在野黨領袖找來聊一聊,纔有助於解決目前朝野互相不信任的狀況,要當全民總統,而非綠營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