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醉男報警稱自己遭綁架 蘆洲警連奔3處救人才知被耍

黃男(紅框處)先是打電話報警稱自己遭綁架,最後又醉醺醺的自行到派出所求救,自己遭綁。(黃敬文翻攝)

蘆洲警方日前接獲69歲黃姓男子聲稱自己遭綁架,隨即派出線上警力前往報案人聲稱遭綁的地點查看,但對方又接連更換2、3次地點,讓警方疲於奔命,最後黃男竟自行抵達派出所報案「自己遭綁架」,不過警方發現黃男爛醉如泥無法正常應答,等酒醒後他才坦言「遭綁全是酒後胡言」,事後遭警方依《社維法》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法辦。

這起烏龍事件發生在12日晚間8時08分,蘆洲警方接獲黃男來電報案,聲稱自己遭到綁架,警方獲知後不敢大意,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到黃男聲稱遭綁的八里區龍米路一段386巷附近查看,但到場沒找到人後去電黃男詢問,結果對方又稱另一處地點,警方以爲遭轉移地點後又趕往下一個地點,但還是不見黃男蹤跡。

警方前後大約找了3處地點,但都一無所獲,最後黃男手機更是關機聯繫不上,警方疲於奔命卻又都找不到人,就當正要擴大搜索時,晚間8時30許黃男竟搖搖晃晃的自行到派出所報警,還是稱自己遭綁架,不過他渾身酒氣、爛醉如泥,身上沒有受傷跡象,也沒有遭丟包的痕跡,且因酒醉無法正常溝通,僅能先在派出所留置,等到酒醒再展開詢問。

直到大約晚間11時許,黃男才稍微酒醒可以應答,原來他平時以抓魚維生,且有酗酒的習慣,當晚他原本在淡水河畔釣魚,天冷貪杯結果不勝酒力,酒醉後以爲遭到綁架就拿起手機報案求救,警方知道被他耍了約半小時後相當傻眼,當場將他依《社維法》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函送士林簡易庭裁罰,最高可處1萬2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