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摸黑性侵國中女兒 她怕老爸生氣裝睡 淚嚮導師訴慘狀

狼父摸黑性侵國中女兒,她怕老爸生氣裝睡 ,只能淚嚮導師訴慘狀。(達志影像)

一名狼父男子在自家汽車修廠辦公室內,見到未滿14歲的女兒在看電視,竟然坐在她身後,伸手撫摸下體,未料事隔一年,又趁着女兒熟睡時,爬上純進行指侵後,還拿手機拍攝私處,女兒怕遭受不利而假裝熟睡,隔天上學時嚮導師及阿姨求助,但因女兒無法早出傷痛,也不願原諒父親,因此二審仍判4年。

根據判決,該爲狼父明知女兒小美未滿14歲,竟於民國109年3月時,在自開設的汽車修理廠辦公室內,坐在小美之身後,用手伸入內褲撫摸下體。以此方式猥褻1次得逞。

事隔一個月,狼父又在某日凌晨2時許,見到小美已經睡着,竟偷偷進行指侵,還偷偷拿手機偷拍下體,女兒驚嚇之餘,不敢違抗父親,早上上學時,立刻到學校告知導師及阿姨。

狼父審理時坦承犯行,但強辯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又要養父母及4名小孩,但一審法官認爲他惡性重大,判處4年,不給予緩刑,狼父因此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爲,狼父加害對象又爲自己親生女兒,不僅乘機性交,還拍攝女兒下體照片,影響其身心發展及健康,導致女兒無法走出傷痛,不符合緩刑要件,判定仍應執行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