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頻繁送貨到某住處 人妻查看目睹「這一幕」氣炸了
小美因與阿德共同使用「Lalamove」即時快遞應用軟體,發現阿德頻繁送貨至某住處,因此前往查看,並意外在出入口目睹阿芳與阿德親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常出入一處民宅,因此前往察看,竟然意外目睹阿芳(化名)與阿德親吻,從而懷疑兩人有不正當關係,因此控告阿芳侵害其配偶權,最終獲判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根據小美主張,小美與配偶阿德自109年結婚,然而在112年期間,小美因與阿德共同使用「Lalamove」即時快遞應用軟體,發現阿德頻繁送貨至某住處,因此前往查看,並意外在出入口目睹阿芳與阿德親吻,從而懷疑兩人有不正當關係,併發生多次性行爲。隨後,阿德坦承與阿芳交往,亦將與阿芳合意拍攝之性交影片、與阿芳交往期間於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供小美觀覽,證明其與阿芳的關係超越了正常友誼。
小美表示,因爲阿芳的行爲,她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甚至不得不進行人工引產。經醫師評估,小美因心理因素恢復不佳,需長期服藥,並因與阿芳的關係,間接感染了人類乳突病毒,影響了家庭生活和對幼子的照顧。
不過,阿芳卻在法庭上辯稱,自己並不知阿德已婚,並表示在得知小美仍希望維持婚姻後,便主動提出不再交往的決定。
最終,法院認定阿芳明知阿德爲小美配偶,仍持續交往併發生性行爲,構成了對小美配偶權的嚴重侵害。根據雙方的身份和損害程度,判決阿芳應賠償小美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