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米格魯跛行徘徊公廁2小時 動保處加裝「移動監視器」抓棄養

▲老米格魯在公廁跛行徘徊,反覆找尋飼主身影。(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近期接獲民衆通報,有隻親人的老米格魯遭棄養在公園,拖着跛行身軀,獨自在公廁附近徘徊許久。動保處將老米格魯帶回安置,掃描後發現牠沒有寵物晶片,斷了一條協助回家的路。爲補強現有監視器不足的狀況,動保處和環保局將合作在各大公共區域更加裝移動式監視器,主動追查棄養並不定時更換拍攝點,加強防範有心人士棄養寵物。

通報人Dog媽表示,原先以爲老米格魯是等着主人散步,但1、2個小時過去了,牠竟還在人羣中找尋熟悉的味道。動保處救援人員獲報後,先行將老米格魯帶回安置,過程中發現牠乖巧、不吵鬧,本以爲可以在籠舍內靜靜的等待着主人來接牠回家,不料動物之家獸醫掃描後,發現老米格魯沒有寵物晶片。

▲動保處救援人員將老米格魯帶回收容安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所幸公告後,飼主着急地來到動物之家要接回老米格魯。原來,當時飼主在附近遛狗,但未牽繩導致愛犬走失,並非棄養,對此也相當自責。狗狗目前已由飼主領回並完成寵物晶片登記,動保處也並請飼主加強寵物繫繩管理,避免再度發生意外。

爲了避免棄養或類似情況發生,新北市動保處和環保局將合作設置2道防線阻絕棄養,第一道防線將由環保局藉查緝垃圾熱點時,若見疑似棄養畫面,將直送動保處進行後續追蹤辦理;第二道防線則是在各棄養熱點加裝移動式監視器,不定時更換拍攝地點,主動在第一時間追查棄養民衆並開罰。

▲動保處與環保局合作利用移動式監視器查緝棄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公共區域加強移動式監視器防範棄養惡行。(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移動式監視器不定時更換拍攝地點,防止惡意棄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表示,民衆飼養寵物前需評估自身能力,飼養後應有「養牠、愛牠、終養牠」的觀念,一旦飼養就該負起責任,外出遛狗時也應牽繩以免走失。如真無法繼續飼養,可跟親友詢問送養或透過動保處毛寶貝幸福轉運站媒合新飼主認養,而非惡意棄養。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寵物除送交動物收容處所外不可棄養,違者可處3萬至15萬罰鍰並列入認養黑名單。民衆如發現有人棄養動物請通報動物保護專線02-29596353,共同杜絕棄養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