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租屋受歧視 老盟:政府深思

2020年老人佔臺灣人口比例估達20%,老人居住問題難以歸避,包括陳節如、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立心慈善基金會等巢運相關團體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從政策上大幅修正老人居住的配套措施,勿讓老人「老無所歸」,並「尊重老人居住權」。

陳節如表示,以房養老政策推不動,租屋平臺也規定要合法房屋才能申請租金補助,但偏偏老人能租得起,或是房東勉強願意租給老人的房屋,不是陰暗潮溼的地下室就是爬樓梯的頂樓加蓋,根本申請不到租金補助。

陳節如指出,臺北市、新竹市、高雄市的老人住宅月租新臺幣1.4萬元到1.8萬元,再加每個月伙食費4000元,保證金3萬元到5.4萬元,對中低收入老人是個大難題;公營出租住宅也只限20歲到45歲的年輕人,老人家不符資格,重重限制只能將老人逼往環境差的居所。

老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老人租屋大受歧視,9成房東不願租給老人,深怕出意外;老盟要求政府增設總社會住宅存量至5%,並取消申請年齡上限,原有保障10%弱勢族羣入住戶提升至30%,讓老人有更多名額申請入住。

此外,老人公寓、公營住宅的設置,應依不同經濟身分設算不同等級,公告租金差額,以租金補助充實;此外,更要請社福團體和醫療系統介入,減少房東的疑慮,更願意租屋給老人,解決老人申請相關福利資源和補貼等。

記者會現場一位78歲,居住在北市萬華區某地下室的孫伯伯現身說法。因爲地下室不見天日、陰暗潮溼,住了一年多,半年來摔了 5次,脊椎都移位了,經常去醫院復健,委請相關社福單位代尋屋不着,深受惡劣租屋環境所苦。10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