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保母姊妹虐死剴剴求停押 檢譏律師應勸認罪節省司法資源

▲涉聯手虐死1歲童「剴剴」的保母劉彩萱(左)與妹妹劉若琳(右)。(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有照保母劉彩萱與妹妹劉若琳去年(2023年)12月,涉聯手虐死兒福聯盟轉介托育的1歲男童「剴剴」,均被起訴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羈押禁見至今,臺北地院今(2日)召開延押庭,辯護律師團主張起訴證據已鞏固,請求不延押,檢方反譏不如請律師勸被告認罪、節省司法資源,法官勸諭雙方剋制,待評議後再裁定,劉女姊妹先還押。

北院今下午召開本案起訴後第2次延押調查庭,劉彩萱的辯護律師指稱劉女因大女兒在對岸居住工作,被檢方認爲構成有逃亡之虞,但劉女的大女兒已辭去對岸工作、處理掉當地租屋回臺定居,已無逃亡可能。

此外,劉彩萱的辯護律師指檢方在「剴剴案」沒聲請傳喚劉彩萱家人作證,卻泛稱劉彩萱可能跟家人串供脫罪、有勾串滅證等羈押必要,律師要求檢方講清楚劉彩萱「要串什麼證、要滅什麼證」,否則就無延押必要。

檢方表示「剴剴案」大量引用劉彩萱家人證詞筆錄,審理時可能有必要對質詰問,檢方雖暫無傳喚劉彩萱家人作證計劃,不排除律師會聲請,而劉彩萱在偵查中已被發現和妹妹串供事實,劉彩萱丈夫也有誘導偵辦情形,所以不僅建請延押,也須維持禁見,以防透過接見通信勾串。

▲在「剴剴案」僞造訪視紀錄掩飾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劉若琳的辯護律師再度主張「剴剴案」將由素人國民法官參審,建請延押庭不公開審理,以免庭訊內容曝光、影響日後可能擔任國民法官的素人產生預斷。

此外,劉若琳的辯護律師認爲檢方偵辦時,證人已具結作證鞏固證據才起訴,檢方應再敘明有哪些勾串滅證具體行爲,否則被告與律師無從對抗抽象指控,且劉若琳屬於「邊緣性的嫌疑角色」,不應被羈押剝奪人身自由,加上劉若琳有固定住居所、不會逃亡,建請交保、限制住居或佩戴科技監控設備。

檢方指延押庭法官先前已否決不公開審理的聲請,律師聲請「剴剴案」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法官也公開審理,且律師在「剴剴案」的答辯狀,已否認檢方起訴的具體犯行,如今卻說檢方沒特定犯罪事實範圍,「豈不是自我矛盾」。

檢方認爲劉若琳若停止羈押,有跟友性證人勾串之虞,連證詞對她不利的證人,也可能因此受壓迫而翻供,檢方並反譏律師若認爲檢方蒐證明確鞏固、已無勾串滅證空間,「是否和劉若琳討論,爲節省司法資源,請劉若琳認罪」。

律師反擊檢方沒聲請傳喚劉若琳的家人作證,纔是自相矛盾。法官制止檢辯雙方鬥嘴,諭知延押庭不必着墨於「剴剴案」的相關證據,以免造成國民法官先入爲主。

劉彩萱和劉若琳今庭訊都交給律師發揮,最後被法官訊問目前身體狀況時,各自表示「還可以」,法官諭知姊妹倆先還押,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是否延長羈押禁見。

本案虐童情節引發大衆關注與公憤,檢方起訴指出,劉彩萱(55歲)和劉若琳(53歲),都是兒福聯盟簽約合作的有照保母,劉彩萱去年8月間受兒盟轉介,24小時照護「剴剴」,但姊妹倆涉將剴剴彎腰對摺身體,用繩索、布條將頭部與四肢捆成蝦子,再以口罩、保麗龍遮眼綁在椅腳邊。

另外,姊妹倆捆綁剴剴塞進水桶,剴剴掙扎踢翻水桶,2人把剴剴綁更緊,再塞回水桶內,更逼剴剴長時間裸體罰站陽臺、牆角等處,連冬天也不例外,要剴剴站着睡覺,稍有不順就毆打出氣、臭罵「機掰」等語,嚇得剴剴直髮抖。

剴剴因長期遭捆綁導致四肢變形不對稱,又動輒遭劉女2人推去撞牆、用指甲刮頸凌虐,導致全身遍佈新舊撕裂傷和瘀傷,還被打斷4顆牙,更令人心疼的是,劉女2人拿爬滿蟑螂的紙杯裝攪碎廚餘等物喂剴剴,1天只給1餐僅約半個紙杯分量。

剴剴不堪受虐且長期營養不良、缺血瘦弱又感染肺炎,去年12月24日凌晨斷氣,劉女2人在家發現剴剴無意識,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醫護人員驚覺剴剴傷勢有異,通報警方揭發劉女2人冷血惡行,劉女2人否認意圖殺人,檢方斥2人「令人髮指、人神共憤」。

至於同案涉嫌僞造訪視報告的兒盟女社工陳尚潔,上月(8月)27日被檢方起訴涉犯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檢方指陳女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藏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