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司機直擊乘客遭痛毆丟包 怕「輪胎沾血」移開落跑慘吃官司

臺北地檢署

新北市劉姓、黃姓男子今年初聚會飲酒,卻因返家的車資600元爭吵,黃男痛毆劉男後丟包,雖路人發現報警,但劉送醫不治。臺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黃,但檢察官另發現當時載送2人的多元計程車胡姓司機,全程目睹劉被毆打丟包,卻未施援手,甚至還下車將劉身體挪離車輪處,依遺棄罪起訴胡男。

警方調查,今年1月3日晚間,65歲黃男與67歲劉男共5人在新店區中央路某卡拉OK店聚餐喝酒,深夜結束回家,黃、劉及另名友人3人同搭多元計程車回家,途中友人先下車,接着轉往劉男位於新店山上社區住處。

但黃不滿先載劉山區住處,導致要多付車資600元,認爲劉要分攤,坐在後座的2人吵得不可開交,黃盛怒下毆打劉頭部及臉部,把劉打到口嘴挫裂,4日凌晨黃把劉拖下車,丟包在劉住處社區的轉彎車道,再搭該車返回中和住處。

20多分鐘後,路過住戶發現有人躺在車道,一動也不動,已無意識,滿口鮮血,身旁亦有血漬,通知社區保全報警;救護人員趕抵時劉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警方獲報逮捕黃男,檢察官訊後一度聲押黃男,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北檢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黃男。

不過,死者劉男子女認爲,當時載送父親返家的胡姓司機,目睹父親被毆丟包,竟未施援手,導致父親死亡,如果胡能幫忙救護或通知保全,父親或許可以撿回一命,因此控告胡男遺棄致死罪。

檢察官調查時,靠行某知名計程車公司的胡男說,他沿路聽到2人在後座互罵,爭論車資,發生肢體衝突;他不知道當時劉被拉下車時有無呼吸心跳,自己只是載客,不會多管閒事。

檢察官認爲,胡男有維護乘客搭車期間安全,並注意乘客在適當處所下車的義務,明知劉被毆丟包時已無意識,爲無自救力之人,且倒臥處爲轉彎車道,隨時有被過往車輛輾壓可能,竟未報警救護或通知保全處理,反而急着離去,甚至離去前擔心會輾壓劉,還下車將劉挪離車輪處,認定胡違背救助義務,依遺棄罪起訴。

不過,檢察官認爲,劉男雖頭臉挫傷及口嘴嚴重挫傷,但死因是中毒性休克死亡,胡男的遺棄行爲與劉男死亡結果並無因果關係,不構成遺棄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