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追思會潑紅漆 藝人鄭惠中遭判拘25天還要賠3萬

藝人鄭惠中紅漆潑李登輝遺像。(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資深藝人鄭惠中在臺北賓館李登輝追思會館,對李的肖像丟擲裝有紅漆的汽球,她被依毀損等罪判處拘役25天,可易罰金確定。外交部求償部分,臺北地方法院計算受損的窗簾等材料費用,判決鄭女須賠償3萬2540元。可上訴。

鄭女在2020年8月14日下午1時30分左右,跟着羣衆進入李登輝追思會場,卻趁衆人沒注意時,向李登輝的肖像潑漆,事後遭警方制止、逮捕。

北院開庭審理時,鄭惠中說,她在家中自做實驗,證明紅色水漆潑遺像可以清洗復原,不構成毀損罪;她的律師主張,潑漆並未使遺像達到「致令不堪使用」的違法要件,法官審結依毀損罪將她判處拘役25天。

外交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指鄭女帶的紅漆球撞擊遺像瞬間破裂,球內紅漆濺灑,使後方外交部所有之白色窗簾、圓形白柱均附着紅漆,無法清除復原,且喪失上開物品供裝飾等目的之可用性,求償7萬4498元,北院計算金額後,判鄭女賠償3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