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楓再談郭敬明性騷擾事件,曾在2017年發文指控
本站娛樂11月6日報道 11月5日晚,作家李楓再次發文控訴郭敬明,稱2010年的事件是性騷擾。
李楓最新聲明
據悉,2017年李楓髮長文《關於郭敬明,致所有人》爆料被郭敬明性騷擾,稱2010年參加籤售會時,他與郭敬明同住一個房間,郭敬明曾對他實施“性騷擾”。李楓當時已經簽約郭敬明旗下公司,並且出版了小說《燃燒的男孩》舉行籤售活動。第一次郭敬明對同住的李楓進行摸背的舉動,被李楓制止。
李楓
第二晚想對李楓進行騷擾行爲,再次被李楓拒絕,第三晚李楓沒有和郭敬明同住。李楓表示郭敬明實施這些工作時,還說了很多話。李楓並未直言,但從字裡行間不難猜出十分辣眼睛。此外一句“能被四爺看上,是那個人的榮幸”,也讓人議論紛紛。最後李楓表示:此事件,準確地歸類,是性騷擾。
李楓聲明
長文發佈後,郭敬明提起訴訟,指控李楓捏造事實,損害其名譽,已構成誹謗罪。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郭敬明控告李楓犯誹謗罪一案。經審查認爲,郭敬明指控李楓犯誹謗罪,缺乏罪證,故於2018年5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郭敬明對李楓的起訴。
郭敬明
郭敬明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8月,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郭敬明的上訴,維持原裁定。
郭敬明
李楓同時認爲郭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他所知就有五個人,在他知道的人裡面,有一位男生,一表人才,並且當時有女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到這種事,早已離職,爲他感到可惜。
郭敬明與李楓
88年出生的李楓今年35歲,比郭敬明小了5歲。他畢業於中南林業科技大學,也是一名作家。
李楓曾參加第一屆“THE NEXT·文學之新”全國文學新人選拔賽全國8強。還出版長篇小說《燃燒的男孩》《召喚喀納斯水怪》《聖地》。
李楓
時隔6年,李楓再談郭敬明事件,表示自己“更嚴謹了些,刪除了一些主觀性太強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