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老公能追回老婆「代管的財產」? 律師:需有「這個」否則無法
夏克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離婚,哪裡來的兩億?
藝人夏克立與黃嘉千在去年7月爆出婚姻決裂,最近夏克立向媒體表示,他的工作酬勞過去都是交由老婆黃嘉千全權處理,每月僅會拿到10%,估計約仍有2億的財產還在黃嘉千手上。所以他這次回臺的目的,就是想知道過去這兩億的下落...(新聞詳連結)
哪裡來的兩億?
其實,重點不是兩億下落在哪裡?
重點是夏克立要證明他有拿兩億的法律權利,這兩億纔會跟他有關!反之,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那就跟他無關了!
1.老婆代管收入:
並不代表老公仍然擁有全部的收入,除非雙方有夫妻財產契約的約定,一般說來,雙薪家庭,老婆全權管理的結果,可以是爲雙方置產,或是財產分配安排...老公長時間沒有異議的話,很難說老婆必須要湊錢返還老公所賺的錢。
通常會依照法定夫妻財產製的規定,看看婚後夫妻剩餘財產誰得比較多?
如果夏克立主張老婆代管,除非有特別約定,結果可能還是要看目前雙方財產狀況,來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
2.老婆「保管」收入:
老婆如果是替老公「保管」收入,意思是像存入保險箱一樣,錢的所有權是屬於老公的,老婆才必須要把保管的錢還給老公。差一個字就差很多。
如果夏克立能夠舉證證明黃嘉千是「保管」夏克立的錢,他纔有可能請求黃嘉千返還2億!
3.夏克立這次回臺要怎麼查老婆的帳簿?
如果黃嘉千不願意提供帳戶,在訴訟中,可以請法院去查銀行帳戶。
但是,夏克立說他的工作酬勞都會直接進到黃嘉千的公司戶頭,公司的帳戶未必能隨便調查,必須要具明理由,因爲如果演藝工作是由公司簽約,帳入公司也是合法,公司如果也有給夏克立薪資,那麼夏克立就要詳細說明調查公司帳戶的合法理由與待證事項。
如果想要日後不要有糾紛,現在就要多聊聊夫妻各自的想法,溝通清楚,如果有共識就寫下來,避免以後爭議。
如果沒有共識,就繼續溝通吧!
沒事多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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