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面對境外境內國安風險 須防範外國代理人潛伏

香港《基本法》第23條今起展開公衆諮詢。(圖/取自香港電臺)

香港《基本法》第23條今起展開公衆諮詢。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香港目前面對的國安威脅包括境外和境內,並指相關威脅當前仍潛伏在香港當中。而外界預計,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將爲本次立法重點之一。

綜合港媒報導,李家超30日上午主持「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衆諮詢」記者會並回應提問時,提到香港目前面對的國安威脅,包括境外和境內。他指出,美國中央情報局和英國情報單位,已明言會作出大量工作針對中國和香港。

境內方面,李家超聲稱2019年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按:指稱反送中運動)已充分證明。他並指相關威脅現時仍潛伏在香港當中。

對於他稱英美情報單位有大量工作針對中港,是否視英美爲敵人?李家超迴應,立法工作不是針對個別國家,而是保護自己,如果外國不向香港製造風險,會感到「好高興」,也不希望「人哋去犯我哋」(別人惹我們),但如果確實有如此情況,要確保自身有充分機制應對。

被問到爲何選擇現在立法,李家超迴應指立法工作不能再等。他稱23條立法出現了20多年的真空,已經無法承擔繼續等待而不立法。他並提到,英國去年都已經更新了國安條例。

對於立法會否對香港經濟帶來負面影響,李家超指不同意說法,並指自從《國安法》實施後,香港銀行存款量都有上升。

李家超最後被問到會否擔心立法對股市表現有影響。他迴應指,任何經濟活動都需要安全環境;提供到這些環境對於發展經濟必然有利;至於股市表現一直受到不同因素影響,例如利率、地緣政治等因素。

香港《基本法》第23條條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2至2003年,港府曾經開展23條立法工作,但引起巨大爭議,引發50萬港人在2003年7月1日上街反對立法。法案原定在當年7月初表決,但在遊行過後,行會成員田北俊宣佈辭職,並且有其他功能界別議員轉變立場,港府評估未能獲得足夠票數通過法案後,宣佈終止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