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5年 總統府:嚴重傷害兩岸關係!挑戰臺灣人民主自由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人權工作者明哲中國顛覆國家政權案28日上午9時15分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認定是積極參與份子,法院認爲他有認罪悔罪,判5年徒刑。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稍早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挑戰臺灣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總統蔡英文。(圖/軍聞社提供)

中國法院起訴李明哲、中國人士宇華,控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後擔任湖北人士彭宇華創辦的網路羣組管理員羣主。兩人透過網路平臺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中國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還多次討論決定成立以「建立政黨、推翻(中國)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爲目標的組織;李明哲出庭時則已認罪。

針對此案,28日上午9時15分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認定是積極參與份子,法院認爲他有認罪悔罪,判5年徒刑。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稍早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強調李明哲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臺。」

黃重諺強調,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臺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李明哲。(圖/翻攝自法院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