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判5年! 蘇嘉全呼籲陸方展現大國氣度

▼立法院蘇嘉全(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政府組織工作者民進黨黨工明哲日前入境大陸,遭危害國家安全爲由拘捕,該案28日上午在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認定是積極參與份子,法院認爲他有認罪悔罪,判5年徒刑消息傳回臺灣後,立法院長蘇嘉全認爲,「民主人權是臺灣人民的價值信仰,不應該受到任何侵害」。

蘇嘉全表示,李明哲遭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對此判決無法認同更不能接受。民主與人權是臺灣人民的價值信仰,對於民主與人權的倡導與實踐,也是臺灣人民的生活常態,不應該受到任何侵害。

蘇嘉全認爲,李明哲案從受關押到今日的審判,整個過程完全不符合對基本人權的保障,也因此李明哲案不僅獲得我國政府的協助,更獲得國內外衆多人權組織的聲援,成爲廣受國際注目的人權事件

蘇嘉全說,人權保障是普世價值,不應該受到任何侵害,我們呼籲大陸作爲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展現大國氣度與自信,應讓李明哲儘速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