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踩踏百死慘案 首爾警察廳長一審無罪!家屬火大了

南韓首爾梨泰院踩踏事件即將屆滿2年,死難者159人。(資料照/路透)

南韓首爾龍山區夜店林立的梨泰院,2022年10月29日萬聖節前夕大型活動發生人羣推擠踩踏159死慘案,警方部署不足、忽視現場民衆示警報案電話,受到社會抨擊究責。檢方起訴時任首爾檢察廳長金光浩求刑5年,慘案將滿2年之際,首爾西區地院週四(17日)宣判金光浩無罪,與上月轄區警局局長遭判3年刑期的結果有如天壤之別,死難者家屬痛斥司法判決不公,敦促檢方上訴。

綜合路透社、《韓國前鋒日報》(Korea Herald)、KBS電視臺報導,案發時擔任首爾警察廳廳長的金光浩(Kim Kwang-ho)是警方在梨泰院慘案受審的最高層級官員。首爾警方今年1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名起訴金光浩,求刑5年。首爾西區地方法院週三宣判金光浩無罪,案發時值班低階警官柳美珍(Ryu Mi-jin,音譯)、緊急應變組組長鄭大京(Jeong Dae-kyung,音譯)也獲判無罪釋放,法官認爲兩人措施確有疏失,但很難看出與現場發生傷亡且擴大的狀況之間有何因果關係。法院宣判時,死者家屬在旁聽席當場痛哭,金正浩步出法院離去時完全不迴應記者提問。

案發現場是南韓解除新冠肺炎疫情管制措施後的第一場大型活動,人潮洶涌。調查顯示,案發當天首爾警方在梨泰院部署人力僅137人,忽視至少11通路人電話通報「人羣不斷激增、可能有危險」的示警內容,窄巷人羣水泄不通,推擠發生後,許多人跌倒遭踩踏或擠壓窒息,警方無法控制現場,醫護人員難以就近搶救。不少專家都認爲這是一場人爲災難。

法院指出,警方對於梨泰院慘案的作爲不符大衆期待,但首爾檢方的證據無法完全證明金正浩與另2名警察的疏忽引起了這起事件;單就金正浩而言,根據首爾檢方提交的報告與簡訊內容,他不太可能理解梨泰院現場存有嚴重事故的風險且必須採取預防措施,「檢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金正浩違背了要直接、具體警告大衆有關擁擠人羣潛在危險的職責義務」,金正浩的直接責任難以追究。法官認爲,公共安全主要責任在於龍山區警局,首爾市府只能仰賴龍山警局提供的資訊因應。

同樣因此案受審的時任首爾龍山區警察局長李任載(Lee Im-jae,譯音),9月30日遭首爾西區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法院認爲李完全沒有準備安全措施,僅在活動現場部署人員。李任載的兩名同僚各遭判刑2年、緩刑2年。龍山區廳長與3名官員獲判無罪,因爲4人在法律上無權控制或驅散人羣。

金正浩與2名警察一審無罪裁決發佈後,梨泰院受害者家屬協會強烈譴責判決不符期待,主張涉案官員應予嚴懲。協會認爲,首爾警察廳官員當初預期案發現場會出現大量人潮聚集,卻忽略了預防、因應的職責,而且至今持續卸責,現在還受到無罪釋放,痛批法院判決不公,令人費解,「無法接受,欺騙世人」。

協會副理事長李正民(Lee Jung-min,音譯)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疾呼檢方上訴:「今天感覺像是看了一場拙劣的滑稽短劇,而非展現司法機關伸張正義過程的聽證會。他們說,有問題但沒人犯錯,這到底什麼意思?」李正民強調,協會將繼續全力戰鬥,務必追究包括金光浩在內所有人的責任,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