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盼增強消防吹哨保護 劉世芳:基層憂增加行政業務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排審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右)參與討論。記者曾原信/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審消防法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第15條舉發者保護部分,藍綠立委認爲若吹哨者受不利處分時,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法律扶助。消防署長蕭煥章表示,盼先讓制度能推動,後續再精進。內政部長劉世芳也說,若拉高強度,會排擠到其他消防事務。
第15條現行條文中,第三項舉發人之單位主管、僱主不得因其舉發行爲,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國民黨及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將檢舉範圍從行爲人擴大爲工作者;舉發人受有不利處分者,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法律扶助;應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之一定比例提充獎金獎勵舉發人。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院版較寬鬆,盼拉高強度,讓盼吹哨者保護不要只是淪爲道德勸說。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說,大家共識都希望讓消防員更安全,要讓犯罪者或違規者要被揪出來纔是核心價值,該怎麼做能讓這些惡意被內外部踢爆,而非災害發生時才讓消防員「以身試災」,盼消防法比照食品安全衛生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保障吹哨者。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則說,大家都出於要讓整體制度更進步,不利處分這部分最會發生爭議,因此她參照勞基法第74條第二、三、四項等規定,適當修正就是要讓雙方權益獲得保障。
蕭煥章表示,吹哨者在這次立法是新作法,建議先讓制度能推動,後續再精進,政院版本條文設置有考慮目前執行層面、執行有效性跟能達到的目標跟範圍,去年已修正過部分,盼等到執行後有經驗再強化。
劉世芳說,中央立場當然保護吹哨者外,同樣在消防法精神,確保液化石油氣等零售業者的消防安全,降低任何火災發生,現行消防法已有保護條款,也跟地方消防單位討論,基層認爲現行法條較可行,若拉高強度,消防員會花更多時間要處理行政業務,會排擠到其他消防事務,「我們立場是防患未然。」
經過消防署與在場委員會立委溝通後,張宏陸表示,大家方向都是要保護吹哨者,但文字要如何有個共同方向,仍需討論。由於後續有多項條文暫行保留,爲讓消防署有時間修正,張宏陸裁示,二週後續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