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正財劃法 高市府籲「公平分配」:讓22縣市共好

高市財政局指出,市長陳其邁爲開拓財源,自上任起積極促參招商,大力發展城市經濟,營利事業銷售額從109年4.52兆元,連續3年超過5.58兆元,成長1兆餘元,使本市普通統籌獲配金額獲得提升。(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立法院今(4)日討論修正財劃法,攸關地方政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財源。高市府財政局今日發聲強調,修法應正視長期臺灣中南部資源分配不足的實情,呼籲修法須符合地方政府需求併兼顧公平,盼各界應該嚴謹審慎看待修法課題,讓各地方政府一起共好。

財政局今呼籲,請關心高雄未來發展的立法委員們,應該要考量高雄城市發展的特性,爲高雄爭取權益。市長陳其邁爲開拓財源,自上任起積極促參招商,大力發展城市經濟,營利事業銷售額從109年4.52兆元,連續3年超過5.58兆元,成長1兆餘元,使本市普通統籌獲配金額獲得提升。

財政局進一步提到,過去以來,高雄市長期作爲國家重工業製造基地,以及發電量佔臺電全國總購發電量20%,承擔全國民衆用電及產業發展,貢獻國家經濟發展所伴隨的環境成本,承擔全國20%的碳排量,須籌措財源改善環境及安全。

此外,高雄土地面積6都最大,是臺北市11倍大,相關基礎公共服務,如公園、道路、學校、長照、日照及社會安全網等維護經費龐大,及基於人口結構因素,法定社福支出6都最高。

財政局說明,現行分配機制中,營利事業銷售額分配權數50%,是最主要的指標,其餘則以人口、土地面積及財政能力爲指標,以114年度普通統籌分配情形爲例,高雄獲配金額約500億元,低於臺北市約697億元及新北市約543億元,6都第3。

財政局強調,財劃法修法涉及層面廣,各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發展特性及需求,因此,修法應正視長期臺灣中南部資源分配不足的實情,並考量全國22縣市發展特性,如農業與工業縣市發展需求、土地面積、人口結構、社福支出、發電量及碳負等面向建立公平的分配機制。

因此,財政局喊話,倘僅以單一分配指標,並無法完整照顧到22縣市真正的需求。修法必須符合地方政府需求併兼顧公平,希望各界應該嚴謹審慎看待修法課題,讓各地方政府一起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