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職權修法函文送達政院 將邀專家研議是否提救濟

立法院會於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刑法部分條文。對此,行政院5日表示,今日下午已收到立院函文,行政院長卓榮泰並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明定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出席聽證會不得虛僞陳述等。不過對於該法案引發的相關爭議,卓榮泰在當時就曾表示,這次修法過程,人民對於立法院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法案提出諸多質疑,許多條文內容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權力分立,將研議提出覆議。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日表示,立法院5日已將三讀修正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兩案送至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已經請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