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鴻慶快評》高明輝這樣說 謝長廷怎麼說

駐日代表謝長廷。(資料照片)

施明德夫婦與謝長廷最近互相鬥嘴鼓。施明德妻子陳嘉君說,調查局前副局長高明輝曾指證,「謝長廷是我們自己的人」;謝長廷則反駁:「高明輝根本沒有說我是特務或線民的文字。」

事實如何,一翻兩瞪眼。根據臺北地方法院 99 年度訴字第 1701 號民事判決,高明輝的證詞是這樣的:

「我和被告謝長廷見面是第一次見面,是調查局的局長告訴我要請被告謝長廷到招待所吃早餐,並且準備20萬元要送給被告謝長廷。」

「據我所理解被告謝長廷曾經在71年公開發表贊成體制內的改革,蔣經國覺得很好,於是找了調查局局長對他嘉勉,調查局的局長很高興,所以就請被告謝長廷吃早餐,送被告謝長廷20萬元。」

「錢開始被告謝長廷是拒絕,後來經過證人謝育男中間的調和,應該是拿了錢。」

「(法官問:有看到證人謝育男交給被告謝長廷錢嗎?)我記不清楚,應該是交了。」

雖然這個判決的法官認爲,高明輝僅是推測之詞,不足採信;但顯然高明輝是認爲謝長廷有收調查局20萬元。謝長廷對高明輝證詞的敘述,並非事實。謝長廷律師出身,善於辯護,但是卻看不到有力的辯解。儘管時代變遷,往事堪嗟,但是真相總是要釐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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