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未留意車前狀況害11歲女童喪命 遭依過失致死起訴
陳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大溪區員林路時,未留意車前狀況撞飛騎機車3貼的母女檔,駕駛遭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圖取自google map/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市大溪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陳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大溪區員林路時,在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前方車況,撞上外側車道騎機車的邱姓母女3人,導致11歲李姓女童送醫不治死亡,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陳男。
檢警調查,39歲的陳男於去年8月25日上午10時31分駕駛聯結車,沿員林路一段內側車道向大溪交流道方向行駛,因於員林路1段467號前,因內側道有車輛等待左轉,因此變換車道欲切到外側車道。
檢警表示,陳男理應讓直行車先行並留意車前狀況,加上其駕駛的聯結車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應能注意到外側車道有機車直行行駛中,但陳男未確認是否有車輛直行便貿然切入外車道,且疏於注意而肇事。
邱母騎着機車載着分別爲11歲、7歲女兒,見陳男駕駛的聯結車欲變換至外車道,先稍微向右偏行駛至路肩,等聯結車變換車道完成後,再駛回外側車道內,並行駛於聯結車右前方,遭聯結車從後方追撞,3人連同機車倒地。
11歲女兒因骨盆開放性骨折並血管損傷、雙側股骨骨折、橫紋肌溶解症等送醫急救,於28日死亡,法醫相驗後認定,因車禍導致骨盆腔及四肢多處嚴重骨折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檢方參酌,陳男肇事後未離開現場,警方到場處理時主動坦承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他,並請法院減刑,法院將針對事故鑑定意見轉送覆議,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