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炫耀家養眼鏡蛇秒被檢舉 男:保護家人才抓起來

賴男臉書炫耀有眼鏡蛇被人檢舉 。(圖/記者張曼蘋翻攝,下同)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42歲賴姓男子在臉書上炫耀自己飼養一隻160公分長的眼鏡蛇,遭人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檢舉,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賴男位於臺中太平區住處當場扣得眼鏡蛇1只,賴男辯稱,爲保護家人生命,才把蛇抓起來,養在屋內當觀賞及娛樂用,不知這違法。由於眼鏡蛇屬三級保育類動物全案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賴男平時從事園藝除草工作維生,也被稱爲「除草大王」,但他卻利用平常在山區除草的機會,獵捕野生動物,搜索住家時除了眼鏡蛇外,還發現山豬頭顱製品蜜蜂蜂巢等,以及非保育類的錦蛇等。

賴男辯稱,先前在住家附近發現眼鏡蛇出沒,爲了保護家人生命安全及避免雞舍內之家禽危害,纔會將侵入住家眼鏡蛇,用捕蛇夾獵捕,並拘禁在住處內鐵籠,限制牠的自由活動,絭養在住居所內當作觀賞及娛樂用,而未報請主管機關作後續處理,不知道這樣違法。

警方表示,賴嫌行爲顯觸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以及同法第41條及第42條之非法獵捕、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訊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呼籲民衆千萬不要任意捕抓保育類野生動物,倘遇有緊急情況,要捕抓野生動物,後續仍應通知主管機關處理,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