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即日起 部署進一步加強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示管理

爲進一步規範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示管理,完善汽車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今天(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通知,部署進一步加強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示管理,並從即日起實施。

根據通知要求,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應保證在銷售時粘貼符合相應車型國家標準的能源消耗量標識。其中,標識內容包括企業標誌、能源消耗量擴展信息、備案號、啓用日期等,標識格式、材質和粘貼等應符合相應規範,在汽車產品自身以外其它場所使用時,可等比例放大或縮小。

此外,通知要求企業應在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後15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國汽車能源消耗量備案”系統填報相關數據。工信部將通過“中國汽車能源消耗量查詢”網站發佈汽車能源消耗量信息。在通知發佈前已獲得型式批准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車型,需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標識更新。

(總檯央視記者 羅宏進)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