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降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門檻 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億元”要求 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大規模設備更新專項資金加大對設備更新的支持力度。在工業、環境基礎設施、交通運輸、物流、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回收循環利用的基礎上,將支持範圍擴大到能源電力、老舊電梯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和安全改造,並結合實際動態調整。統籌考慮不同領域特點,降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門檻,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億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相關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採取投資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簡化申報審批流程,切實提高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