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一審判2年10月 高嘉瑜哽咽:判太輕一定上訴
針對林秉樞施暴案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2年10個月徒刑,被施暴的立委高嘉瑜在記者會中表示判刑太輕,被告沒有得到應有懲罰,會請檢察官上訴。(姚志平攝)
林秉樞涉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與拍攝不雅照,遭檢方依妨害秘密、僞造文書等8罪起訴,新北地院30日下午宣判一審結果,依傷害等13罪判處林秉樞2年10月徒刑,其中僅傷害罪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高嘉瑜強調,一審判決過輕,對她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尤其法官並未判林秉樞犯私行拘禁,請檢察官一定要上訴。
高嘉瑜說,判決結果對她而言是非常大傷害,請檢察官一定要上訴。不只是她,受害者還有10餘位女性,包括大學教授、名人、弱勢的單親媽媽,她們受到的傷害絕對比自己嚴重,卻因爲害怕被報復而不敢出面指控,故她不能迴避也責無旁貸。
高嘉瑜強調,林秉樞過去用各種方式極盡羞辱自己,卻試圖用精神疾病等理由脫罪,種種過程讓她身心受創,但知道自己受的傷害僅是冰山一角,希望這些事情不要再發生在別人身上。
高嘉瑜指出,一審判決過輕,法官並沒有瞭解到,林秉樞用各種方式脫罪、不斷說謊,甚至在法庭上捏造事實,他出現這種既惡劣又卑劣的行爲,卻沒有得到該有的懲罰。她再度強調,受害者不只她一人,自己身爲民意代表必須站出來,不能再讓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針對法官未判林秉樞犯私行拘禁,高嘉瑜哽咽地說,當時她被打到腦震盪,手機在林秉樞手上,還被迫不能穿衣服,在這種情況下,要如何逃出飯店?她完全沒有行動自由,期間更不斷哀求林秉樞讓自己到立法院參與黨團甲動,很遺憾法官認爲自己沒有求救,就不判林秉樞私行拘禁。
高嘉瑜指出,檢察官一定要上訴,林秉樞至今不認罪,還想盡辦法脫罪,捏造荒謬不堪的事實,突顯林秉樞毫無悔意,希望法院判他最重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