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福要求修法公佈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法務部允研議

法務部次長張斗輝(左)與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右)。(取自國會頻道)

高雄市日前發生酒駕累犯者肇事造成一死三傷的慘劇,藝人宋少卿近期也因第五度酒駕被逮,酒駕刑罰議題再度被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今天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認爲應該提案修法公佈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以此嚇阻酒駕再犯,法務部次長張斗輝表示,會進行相關研議。

林德福認爲,對於酒駕累犯者,應該比照《動保法》、《勞基法》、《兒少法》,公佈當事人姓名、照片,影響他的名譽,藉此能夠嚇阻酒駕發生,維護用路人安全。張斗輝表示,這部分會進行相關研議。

林德福也指出,民意都希望能夠沒入酒駕累犯者的車輛,且近5年來酒駕致死奪走1000多條寶貴生命,酒駕上路猶如馬路未爆彈,應修重刑嚇阻。張斗輝表示,酒駕相關刑度在2019年修法時,立法理由就提到酒駕致死是可以以殺人罪論處;至於要不要沒入,已經有相關研議,刑法上雖然沒放進去,但是刑法的沒收可以以個案決定去進行。

林德福也提出對酒駕累犯者「鞭刑」的建議,他說他徵詢周邊民意,99.9%都支持,應該順從民意,修法納入鞭刑。張斗輝說,鞭刑通常是在伊斯蘭教國家,還有新加坡等等,多數國家沒這樣的規定,這部分已經有徵詢過學者專家,一般都是持保留態度。

林德福也追問,如果發動酒駕鞭刑公投呢?張斗輝說,這是可討論議題會帶回去研議。

對於酒駕相關修法,張斗輝表示,會跟其他主管機關溝通,目前已經在規劃近日內就相關議題採取該修法就修法,該精進作爲跟配套措施也都會去做,「會窮盡一切方法與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