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開車衝撞警車 橋頭地院判9月

莊姓男子因爲衝撞警車,橋頭地院判處他9月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莊姓男臨時工於2021年8月因駕駛租賃小客車行經左營區大中一路,他因爲沒有系安全帶而遭警方攔查,但莊男因爲車上有毒品,逃逸之後又衝撞警用機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9月。

莊姓男子於2021年8月16日駕駛黃姓友人的租賃小客車,莊、黃兩人同乘一車,行經左營區大中一路與榮富街路口碰到左營警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兩名警員巡邏。警員因看到莊男沒有系安全帶,上前攔查。

莊男當時因爲在車內持有毒品,於是駕車逃逸,躲避臨檢,警員見狀展開追捕,並將機車停在莊男的車子前,喝令車上的莊男與黃男下車接受盤查。但莊男不服從警方命令,竟然開車衝撞林姓警員的警用機車,導致警用機車多處毀損。之後波及3輛汽車與7輛機車。

莊男到案時雖然坦承犯行,但他尚未與求償的車主與租賃公司達成和解,法官考慮他擔任臨時工的收入約3萬元,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9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