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監察院亂「菊」的憲政災難

陳菊。(資料照片

日前各大媒體報導,陳菊將出任下屆監察院長。對此人事安排,學者批爲大開民主倒車。因爲在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就謹守憲政分際,聘任王建煊、張博雅等非執政黨籍的監察院長,以求憲政權力之平衡,但號稱民主進步的執政黨,卻選了黨性堅強、爭議性極高的陳菊出任監察院長,在臺灣民主史上留下污名

監察院本是間接民選民意代表機關,自民國81年改由總統提名後,爭議不斷。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就明白表示,監察院是雞肋養老院,是社會亂源。而民進黨於2014年7月29日「針對立法院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結果」發表聲明,也明白主張迴歸「三權分立」的憲政架構,要及早終結監察院。

2015年3月30日民進黨中央又發佈「修憲要看國家長遠利益」,蔡英文主席裁示,「廢除考監兩院」應該列入第一階段修憲。但蔡英文就任總統,全面執政4年來自食其言,並未終結監察院。其所要追求的「三權分立」憲政架構,也異化五權一統變種黨國架構。

陳菊出任下屆監察院長後,依今年1月8日公佈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組織法》第3條規定,將兼任主任委員,每年並可隨意遴派當然委員以外之兩位監委爲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由於監察院已不是民意代表機關,蔡英文這種以黨派監察院長來包攬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作法,也背離了全世界多數國家所採行「國會監察」制度的主流!

另蔡英文佔用不良憲法結構便宜,在前年九合一地方選舉敗選後,未經立法院同意,就任命蘇貞昌陳其邁林佳龍等組成敗選者內閣,在中央掌大權,監督地方自治事務,讓地方敗選近百萬票、失去民意的人,轉爲獲得民意勝選者之中央長官,這種胡亂任命,敗壞了「統治權的行使,應有人民同意」的憲政民主價值。

而這種比美國總統人事任命權還要龐大的權力,可以延伸到恣意任免衆多政府出資設立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之首長及其董監事人選,造成「一人當選,雞犬升天」的酬庸亂象。在總統有權無責下,層層遞延出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之首長都有權無責,造成責任政治虛無的亂象。

憲法是最大、最多空隙法律,必須以政治道德良知來補充。蔡英文如延續近4年來,恣意任命行政首長之後,又指派缺乏政治道德良知的黨派監察院長,來包庇當前行政院體系中用人不依編制、花錢不按預算、辦事不照法律等過多不負責的現象,則將給臺灣人民帶來很大的憲政災難

(作者爲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