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若沒事 郝龍斌:臺大可以關門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1日召開記者會,指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侵權是法律問題,若科技部不向林智堅提出告訴,國民黨團不排除對相關官員提出公務員圖利罪告訴。(劉宗龍攝)

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門」事件延燒,前臺北市長郝龍斌痛批,民進黨爲了選舉,不顧學術倫理,是國家級的傷害,若林智堅的論文最後被以政治操作弭平,「那臺大可以關門了!」臺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則批評,林智堅的論文是「抄襲加拷貝加剽竊」,論文都沒有引述,想要偷偷矇混過關,這是「膽大妄爲的抄襲!」

國民黨立院黨團要求科技部,依法向林智堅提出侵權告訴,若科技部不提出,黨團不排除對相關官員提出圖利告訴。「文字一樣就是抄襲,連錯字都一樣,這不是抄襲,什麼是抄襲?」郝龍斌指出,學術研究重視原創性及獨立思考,連錯字都一樣,表示連想都沒想過,哪來的獨立思考和原創性?兩篇論文90%都一樣,教授不把關,學校居然也給學位,這很嚴重,臺大國發所畢業生論文價值亦遭人質疑,不僅對國發所學生造成傷害,也傷害臺大師生及校友。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組召集人陳學聖昨邀請臺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直播解剖「林智堅論文」。彭錦鵬批評,林智堅的論文是「抄襲加拷貝加剽竊」,他敢這樣講,並不擔心被林智堅提告,因爲他說的是事實。

林智堅稍早聲稱,中華大學碩士論文發表時間早於竹科報告。但彭錦鵬說,林智堅以爲別人都不知道有這份竹科報告,所以偷偷抄襲,竹科不可能委託給林智堅去做研究,簡言之,可以去釐清林是否爲竹科委託的研究團隊成員,從合約及支薪帳目,即可一目瞭然。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根據竹科與中華大學的委辦合約,清楚說明即使林智堅是研究助理,若使用報告內容,須取得竹科的書面同意,林智堅未經竹科書面同意,是侵權行爲,不容狡辯,依照《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規定,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林智堅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王文萱重申,林智堅第一時間已和中華大學相關教授們發表公開聲明,還原事實,碩論和竹科管理局未公開發表的結案報告,在學術上被視爲同一研究,也是各大學實驗室慣例,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也啓動學術倫理審查,希望外界尊重,不要持續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