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就職六週年 涉貪案下週二宣判...她吐露心情

宜蘭縣長林姿妙(中)涉貪案下週一審宣判,若遭判貪污有罪將面臨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左)代理;她表示相信司法會還清白。記者陳敬豐/攝影

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今天就任六週年,在宜蘭縣府說明6年施政成績。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起訴,下週二31日宜蘭地院一審宣判,若判貪污有罪將面臨停職;林堅定地說,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她正派經營,謝謝大家。

林姿妙遭控指示縣府局處長違法認定地主陳正勲等人免課土地增值稅,換取免費使用陳的另一塊土地當作競選總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此外她也被控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等罪,檢方求處有期徒刑20年。林案涉案人士衆多,包括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縣府局處長共15名被告遭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10月底諭知,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林姿妙涉貪案。根據地方制度法,林姿妙一審若被宣判貪污有罪,將遭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林姿妙今天被問及面臨宣判的心情,她說,「相信司法還我清白,正派經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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