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A肝莓果慰問金 好市多竟要求確診不得索賠
好市多祭出A肝莓果補償方案,卻要求會員籤和解同意書,未來若確診A肝不得再索賠。圖爲好市多內湖店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好市多冷凍三種綜合莓、冷凍藍莓、冷凍草莓都驗出A肝陽性,業者祭出補償方案包括退費、慰問金等費用,卻有網友表示,到賣場想領慰問金,卻被要求籤和解同意書,未來若確診A肝不得再索賠。行政院消保處呼籲,好市多應對外公開說明切結書的內容、範圍、定義等,目前已請高雄市消保官瞭解;臺中市法制局則呼籲消費者不要輕易簽下和解書。
好市多食安風波不斷,日前公佈補償方案,包括每人補償購買商品等值慰問金與檢測費用,但現在卻傳出,消費者前往賣場退貨、領取慰問金時,業者竟要求消費者簽下「和解同意書」,內容甚至提及,簽完後若確診A肝,將不得再領取賠償,且不允許消費者拍照及帶走同意書。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如果消費者爲了領取500元費用而簽署和解書,未來就算因此感染A型肝炎就無法再做任何請求,「建議消費者應慎重考慮」,他也呼籲消費者如果要簽署,可以與好市多討論是否新增附款「因而感染A型肝炎仍可做損害賠償」,以維護自身權利。
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這時要求消費者籤和解書,沒有道義,也不負責任,好市多幹脆改名成「壞事多」算了,呼籲消費者不要輕易簽下和解書。
好市多則迴應表示,公司尊重會員選擇,同時也會顧及會員權益,若經主管機關回溯性疫調確診,系因食用受影響商品所致,將負責相關費用。
針對好市多A肝莓果事件檢討報告,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該公司必須在5月31日前繳交,且要針對究竟在哪個環節受污染清楚說明,以釐清本次事件疑慮,如未能繳交讓人信服的內容,可依據食安法不再受理查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