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錢了沒?高雄符合「這資格」最高發4.5萬...只剩8天
▲高雄市府祭出淹水救助金,申請最後期限至9月30日。(示意圖/CTWANT)
圖文/CTWANT
今年7月強臺凱米重創南臺灣,造成嚴重災情,不少民衆的住家和車輛泡水受損。爲協助災後重建,高雄市政府推出淹水救助金措施,中央政府也同步加碼,最高補助可達4.5萬元。高雄市社會局提醒,相關慰助金已陸續發放,申請截止日期爲9月30日,民衆需把握剩餘的8天期限。
高雄市政府表示,因應凱米颱風所提供的各項補助,皆採取從寬、從優認定標準,考量災民重整家園的辛勞,住屋淹水、泡水車(包括拖吊)及安置旅館等補助申請,截止日期從原定的8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市府呼籲民衆儘早提出申請,以加速獲得各項補助。
根據高雄市政府公佈的凱米颱風住屋救助金額標準,住家淹水超過50公分的一般家庭,可獲得3.5萬元的救助金,包括了市府補助1.5萬元、行政院補助2萬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可獲得4.5萬元,包括了市府補助1.5萬元、行政院補助3萬元;若淹水未達50公分,一般家庭可獲市府加碼的5千元補助,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則可獲1.5萬元,包括了市府補助5千元、行政院補助1萬元。
針對住屋淹水部分,除原本的法定災害救助外,高雄市府另加碼補助未達法定救助標準50公分的淹水住戶,每戶發放5,000元慰助金。而凡是受凱米颱風影響,於7月23日至7月31日期間,在高雄市居住,無須戶籍限制,租屋或住戶均可,因停水或停電影響而入住合法旅館或民宿的災民,每晚可申請最高1200元的住宿補助。
市府也針對泡水車輛提供補助,汽車受損金額超過2萬元者發放2萬元,機車受損超過2千元者發放2千元,申請者可向市府水利局提出申請。此外,稅務及個人或營利事業的災損補助,則可洽詢高雄市稅捐處或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社會局特別提醒,淹水補助申請將於9月30日截止,受災民衆可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已送件的申請將由區公所審覈,審覈通過後社會局會盡速發放慰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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