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益宏/大家都說「童仲彥該死」,他只是沒把謊話串好
文/劉益宏
不分黨派統獨、不論性別老少、不管在朝在野,大家都說「臺灣阿童」該死!我一向喜歡把「死的」說成「活的」,把「黑的」說成「白的」,就像阿童以前在民視主持政論節目一樣。
這麼一個以正義使者自居的媒體人,能連續兩屆騙過選民當上市議員,在議壇爲民喉舌,動口而不動手,有那麼容易嗎?
因此我一定要主動伸出援手,不能讓臺灣阿童的錦繡前程,毀在那些只計小利不顧大義者手上。
阿童別慌,老大來也!會讓自己愈抹愈黑的話暫時別說,雖然你不缺說謊經驗,但你走過的路畢竟沒有我經過的橋多。
一個謊要靠兩個謊來圓,必須先和我把證據串好,反覆演練,才能開記者會。否則一言既出,五匹馬都追不回,開弓哪有回頭箭?
如果像你說的,只是小拉扯,沒有真暴行,這謊話就說得太明顯。小拉扯會把太太打得住院嗎?那張臉腫得像豬頭的照片,難道是合成的?市府社工和管區警察都介入調查了,總不能指控出勤紀錄是假的吧?
阿童啊阿童,你還是太嫩,要一問三不知,說你肇事時腦筋一片空白,千錯萬錯都是那瓶「約翰走路」的錯,明白嗎?
不信的人叫他們提出證據來,這叫舉證責任的轉換,證據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何況你喝的是「路易十三」,他們哪裡找得到「約翰走路」的酒瓶?
你不僅打老婆講得不好,追新歡說得更差。怎麼可以把新歡帶到服務處當主任,又學劉秀「娶妻當娶陰麗華」的口吻說,見邱主任而不心生愛慕者,非男人也。
陽痿中的男人是可以坐懷不亂的,也有男人愛腦而不愛奶,不可一概而論,以偏蓋全。
我認爲「打人」又不是「殺人」,殺人最重都只判無期徒刑了,何況傷害這種可和解的告訴乃論之罪?
時間拖得愈久,話說得愈少,對你愈有利。
對那些聲討你的男人和女人,你只要輕聲細語回答:你們之間,如果有人從來沒有想到打人,請用千元大鈔丟我!人羣馬上會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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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真心話,別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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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益宏,資深媒體人,原文刊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